[類別] 標題 | [10901602] 有關109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09年3月2日開始徵件,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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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發佈人 | 社教科 / 林冠瑩 | ||
時間 / 點閱 | 2020-03-05 01:30 / 124 | ||
內容 |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3月4日藝視字第1090000632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9年為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9年為新詩)。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09年3月2日起至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六、檢送實施要點乙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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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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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