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0901602] 有關109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09年3月2日開始徵件,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社教科 / 林冠瑩
時間 / 點閱 2020-03-05 01:30 / 124
內容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34日藝視字第1090000632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

  1、戲劇劇本(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9年為新詩)。

  5、童話。

()學生組:

  1、戲劇劇本(109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9年為新詩)。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0932日起至4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六、檢送實施要點乙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附加檔案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pdf
相關連結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