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府109年9月16日編號10907495號行政公告諒達。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0月12日北市教資字第1093093607號函通知修正競賽規則如下:
(一) 參賽對象及人數規定:原規定指導教師應為報名學校所屬教師,修正為領隊教師應為報名學校所屬教師,並加註指導教師得擔任領隊教師。
(二) 修正格鬥機器人-學生賽「機器人足球」競賽規範之競賽方式及競賽場地。
(三) 修正「格鬥機器人公開賽」圖示。
三、請轉知貴屬有報名參賽之師生,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張琦鈺承辦人 (02-27208889/1999轉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