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陳冠伶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9年05月15日 17:00
公告編號:10903640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台灣文創發展基金會之「新芳春茶行免費導覽教育推廣」案,請查照。
說明:
一、新芳春茶行為鼓勵各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學校利用博物館資源,並建立學生終身學習的習慣與能力,新芳春茶行將與學校合作關係之建立視為推廣教育的重點工作之一。
二、適用對象:全台立案全台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學校。
三、適用時間:109年4月28至109年12月31日止週二至週五(10:00-18:00/每週一休館)
四、注意事項:
     1.以班級為單位,並由教師全程帶領、團進團出,以進出一次為限,同一時段入場人數請勿超過50人。
     2.申請免費導覽請於一個禮拜前來電申請,團體行程與人數如有異動,或因故取消,請於參觀前3日來電告知。
     3. 新芳春茶行資訊:103台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309號 (02)2550-4141#21。
五、新芳春茶行簡版手冊(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TE1M0n3mqpLPgzBqUosFLpddCbgvaZL?usp=sharing),另本案相關問題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