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體健科 / 邱奕琳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08:16
公告編號:11111431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pdf,
相關連結: http://www.cdc.gov.tw
主旨: 轉知:檢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11月14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436684號函辦理。
二、基於全球COVID-19疫情持平,且國內疫情穩定可控,全民防疫意識提高,為使各機關(構)及事業單位之運作逐步回歸常態,爰依據本府本(111)年11月1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422143號函轉知自本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各機關(構)及事業單位因應COVID-19疫情之應變處置建議」,修訂旨揭指引相關內容。
三、最新之防疫措施及規範,請各機關(構)及事業單位參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衛生主管機關相關防疫措施或指引辦理。
四、旨揭指引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應變整備計畫及持續營運計畫項下查詢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