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王昱婷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9年05月08日 09:59
公告編號:10903353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本縣109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複選結果。
說明:


通過名單:10916謝O謙及10917詹O霖。

一、經鑑輔會核定入學之學生,家長應持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及戶口名簿正本於 109年5月12日(星期二)至109年5月25日(星期一)前到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家長不得異議。

二、獲准入學者,視同足齡兒童入學,學校依本縣適齡兒童入學辦法與適齡兒童一同依常態編班方式入班,不另行專案編班。

三、如對複選鑑定結果有疑義者,請於109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由考生家長攜帶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及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親至特教中心資優發展組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之標準信封1個(請詳填家長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逾期不受理。

四、本案聯絡人:王老師,04-727317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