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林哲群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19:55
公告編號:11110461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歡迎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12日文交字第1103037275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12日文交字第1103037275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本部「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本案補助要點、相關申請表件及線上申請資訊詳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張小姐,電話:02-8512-6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