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蔡念桂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 15:08
公告編號:11110289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1書法類現場書寫名單.pdf, 6-1_彰化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比賽簡章.pdf, 6-2_111書法決賽現場書寫比賽規則.pdf, 6-3_彰化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比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pdf,
主旨: 【重要】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入選名單,請貴校惠予參賽學生及帶隊教師公(差)假登記,並請轉知入選學生準時完成報到手續,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及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比賽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第6點第3項第1款及第5款規定,書法類初賽作品經評選後,錄取件數三分之一為佳作,各組從佳作中擇優錄取若干名(名額視國立藝術教育館比賽用紙數量決定)參加決賽現場書寫。本縣以各組現場書寫最優作品 6 件送件參加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三、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業於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辦理評選完竣,請貴校書法類決賽入選學生務必於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明倫國中參加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現場書寫作品方符合全國參賽規定。決賽當日請於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報到,逾時(9時20分)報到則作放棄論,書寫地點如下:
(一)國小及國中組:1樓圖書館。
(二)高中職組:4樓國畫教室。
四、請貴校書法類決賽入選學生另攜帶(指導教師)簽名之初賽報名表入場備用,倘未攜帶者,則請參賽學生自行拆卸原送件作品之浮貼報名表,貼於現場書寫後之作品。
五、檢送入選名單、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比賽簡章、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比賽規則 (含比賽流程及明倫國中校園位置圖)、本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比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