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許婷瑜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04日 18:46
公告編號:11109909
速別: 普通件
主旨: 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轄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等,踴躍報考教育部112年3月份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4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428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預計112年3月、8月舉行。
三、旨揭3月份考試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2年3月4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卷訂於3月5日(星期日)進行測驗;3月份場次未辦理C卷。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10月24日上午9時至同年11月25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以上訊息請協助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
五、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鼓勵學校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2年2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2年2月中旬統一寄送。另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本府將提供行政獎勵。
六、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2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另8月份考試預計112年4月10日起開始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