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王昱婷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9年04月30日 23:55
公告編號:10903163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09學年度降低入學年齡鑑定注意事項-109-04-30.pdf,
主旨: 有關本縣109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複選鑑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請考生及陪考人員配合防疫相關規定。
說明:

  • 為避免考場人員過度集中而發生交叉感染,請親友儘可能不要陪同,若需陪同僅一人為限。

  • 請考生提早進行報到作業,以免延誤考試時間。

  • 考生與陪同者於報到時進行手部酒精消毒相關作業,並測量體溫,發燒者不得應試。(若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者,經診斷為非法定傳染疾病,需檢附七日內之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書,才得入場應試。發燒標準:額溫≧37.5∘C、耳溫≧38∘C,若經測量發燒可休息10分鐘後再次複測,複測以1次為限)。

  • 請考生及陪同者當天填寫「健康聲明書」(如附件),並於應試當天繳交至考生報到處,若填寫屬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訂「自主健康管理者」但未有相關症狀(有呼吸道症狀但未發燒等情況),則安排至隔離試場應試。

  • 如考試中臨時出現身體不適情況請告知試務工作人員,將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 應試期間請考生與陪同者全程配戴口罩(口罩請自行準備,不另外提供),若無配戴口罩者不得入場應試。

  • 考生如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測驗:



  • 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實施之對象。

  • 屬通報採檢個案未獲檢驗結果前。



  • 考場防疫配套措施,參照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資訊辦理。

  • 檢附健康聲明書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