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58485號函辦理。
二、本獎項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2條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辦理。
三、為鼓勵業界朝向綠色化學,如製程以低污染、低毒性、減少毒化物應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災變能力,促使全民參與推動工作,透過公開選拔及表揚績優團體及個人,讓各界學習仿效。
四、「第2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參選資格分為團體及個人組,團體組包含企業、學術機構、研究機構及民間團體;個人組包含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毒化災應變人員或實際從事毒化物管理研發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參選須知及活動相關訊息皆已上網,請自行至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查詢下載(https://topic.epa.gov.tw/gcai)。
五、本屆活動採線上報名,請有意參選之團體或個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手續及申請書上傳,另需將紙本資料郵寄至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106467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9號11樓)(郵戳為憑)。
六、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宇鴻先生,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14,聯絡信箱:yuhung.wei@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