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行政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林玫姿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8月01日 14:04
公告編號:11107443
速別: 最速件
附件: 1110713函學校.pdf,
主旨: 【二次提醒】「與廉同行藝起來」廉政藝文作品競賽業已公告,請盡速於8/4前領回得獎者獎狀、禮券
說明:
關於本府政風處辦理「與廉同行藝起來」結果,
前以本府111年7月13日府政陽字第1110255628號函公告,並經111/7/28教育處新雲端提醒。
再次提醒,
1、未獲選作品領回如欲領回,請貴校派員或通知參賽學生自行於111年9月1日前親至本府政風處領回作品。
2、得獎作品:第一名得獎者經另行公告頒獎時間、地點。其餘得獎者(第二名、第三名、佳作)得獎者,請所就讀學校(含已畢業之原學校)盡速派員至政風處領取獎狀、禮券。
包括:
國中2所(彰安國中、埔鹽國中)
國小10所(靜修國小、線西國小、鳳霞國小、僑信國小、鹿港國小、馬興國小、和美國小、永興國小、永靖國小、北斗國小)
※承辦人週五通常不在,請盡量在週一到週四間至6樓政風處領取(8:00-12:00、13:00-17:00)。
※承辦人:政風處科員楊凱傑,電話04-7531918
※請盡速於本週四(111/8/4)前領取完畢。
※如事後已領取,請忽略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