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王致雁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7月22日 14:23
公告編號:11107173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彰化縣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安置同意書.pdf,
主旨: 公告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複選專案補考鑑定綜合研判通過名單,請詳閱。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複選鑑定專案補考實施計畫」及111年7月21日「彰化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複選專案補考鑑定綜合研判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複選專案補考鑑定綜合研判通過名單如下:
   (一) 學術性向數理類,通過2人,入場證號碼:218004、218012。 
   (二)學術性向語文類,通過1人,入場證號碼:323034。
三、審查結果為通過者,請於111年7月28日(星期四)前至學籍所在學校輔導室完成報到,並繳交安置意願同意書(如附件),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日後不得再以資優身分重新申請安置。
四、如對複選評量結果有疑義者,請於 111 年 7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向彰泰國中提出成績複查書面申請,並依複查科目繳交費用(每科新臺幣 100 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1 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台幣35 元,並書寫清楚收件地址及連絡電話,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
五、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小姐,04-75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