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社教科 / 林哲群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9年04月22日 17:09
公告編號:10902939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092203930_Attach01.pdf, 1092203930_Attach02.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正之「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4月15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92203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一)申請與服務期間:活動開始之日前45天完成線上申請(109年5月1日起開放系統受理申請),每年1月至12月進行服務。
(二)保險:團隊服務前應於服務期間(含往返交通路程)為每位志工另投(加)保,至少包含意外身故與失能各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傷害醫療10萬元。
三、檢送該署「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修正版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