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特科 / 王致雁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6月09日 17:44
公告編號:11105847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初選鑑定注意事項.pdf, 健康聲明書(修正版).pdf, 彰化縣111學年國中資優鑑定-初選鑑定時間表.pdf, 彰泰國中交通位置圖.png, 彰泰試場配置圖.pdf, 試場配對表.pdf,
主旨: 有關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鑑定時程及相關應試資訊(彰泰國中考場),請詳閱。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辦理。
二、因應防疫,校園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請考生務必配合防疫措施,一律全程佩戴口罩,休息時間除補充水分外,全程禁止飲食。
三、請考生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於應試當天填寫健康聲明書(修正版),繳至報到處。 一般智能考生請於7:10-7:40報到;學術性向(語文類及數理類)考生請於9:00-9:40報到。
四、如考生應試當天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當日測驗,應於考前聯繫試務承辦學校或縣府承辦人登記,得申請退費或由本府專案方式處理:
(1)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實施之對象。
(2)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居家隔離期滿須實施「自主防疫」之對象。
(3)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自主應變」對象中之高感染風險者。
(4)屬自我健康監測者且出現發燒、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
(5) 應試當日經測量發燒,無法進入校園者。
(6) 應試前24小時內曾有發燒或用解熱劑/退燒藥退燒者(亦屬發燒)。
五、初選鑑定時程表、初選注意事項、考生健康聲明書(修正版)、彰泰國中(彰化縣彰化市自強路357號)地理位置圖、試場平面圖、試場配對表詳如附加檔案。
六、可至彰泰國中學校網頁參看應試相關資訊:https://www.ctsjh.chc.edu.tw/。
七、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小姐,0921-28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