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競賽訊息

承辦人:社教科 / 蔡念桂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5月26日 13:15
公告編號:11105385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活動辦法.pdf,
主旨: 轉知彰化縣消防局辦理「111年春夏秋冬兒童消防繪畫比賽」,歡迎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消防局111年5月25日彰消預字第1110016461號函辦理。
二、活動期程: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加對象: 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分高年級(五、六年級)、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及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共三組。
四、比賽主題:以各季節(春、夏、秋、冬)消防宣導為主題自由發揮有關防火、電器使用安全、滅火器操作、爆竹煙火安全、瓦斯使用安全、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其他防火教育宣導相關資料或參考本局網頁相關資料繪製(網址:https://www.chfd.gov.tw/home.aspx)。
五、獎勵方式:高年級、中年級及低年級組,分別各選出特優 3 名、優選 3名及佳作10 名。
(一)高年級:參賽榮獲特優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優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3,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佳作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獎狀 1 幀。
(二)中年級:參賽榮獲特優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3,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優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佳作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1,000 元及獎狀 1 幀。
(三)低年級:參賽榮獲特優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優選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1,000 元及獎狀 1 幀、榮獲佳作作品頒發獎金新臺幣 500 元及獎狀 1 幀。
六、檢送旨揭活動辦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