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一般公告

承辦人:學管科 / 許巧莉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9年03月26日 19:17
公告編號:10902231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0325閩南語認證考試廣告.pdf,
相關連結: https://blgjts.moe.edu.tw
主旨: 轉知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鼓勵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二、旨揭考試訂於109年8月8日(星期六)舉行,於109年4月10日至同年5月8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三、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四、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臺灣景點地圖(含景點磁鐵,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09年6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09年6月中旬統一寄送。
五、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