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通過幼兒園基礎評鑑 教保服務品質有保證
為了落實本縣教保服務機構均能符合基礎評鑑指標項目,確保園所於行政、教保及衛生三大面向,達到一定品質,保障幼兒受教權益及教職員工基本就業權益。本府教育處積極落實基礎評鑑工作,自110年10月至12月辦理107學年至111學年幼兒園第七期基礎評鑑 (含追蹤評鑑)共50園 ,幼兒園倘有不符指標項目情形,均核實評比列為不通過,評鑑結果將公布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列入後續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並辦理到園輔導、追蹤評鑑等工作。
有關107學年至111學年基礎評鑑指標,可參閱以下網址:https://www.ece.moe.edu.tw/ch/preschool/.galleries/preschool-files/preschool_evaluation_1_107111_1061115.pdf
有關本縣教保服務機構基礎評鑑結果,可至以下網址查詢:https://ap.ece.moe.edu.tw/webecems/evaSearch.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