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朝陽科技大學110年8月5日朝推字第1100001712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客語薪傳師專業知能,增進客語深根服務計畫成效,進而傳承並發揚客家文化,特辦理本培訓課程。
三、參加對象原則以客家委員會認定合格,且109年至110年度已於臺中市開班之客語薪傳師優先;另視報名情形開放名額予外縣市客語薪傳師或其他對客語教學有興趣者參加(本課程使用客語教學,有興趣報名之學員需具備流利客語聽說能力),每場次40人,額滿為止。
四、報名簡章、報名表及海報請至https://www.hakka.taichung.gov.tw/1828118/pos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