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類別] 標題 [11107012] 轉知教育部「112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郵戳為憑),請踴躍推薦參加,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社教科 / 許淑純 04-7531839
時間 / 點閱 2022-07-19 16:58 / 54
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12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2520號函及「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請各機關(構)、幼兒園、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的團體,踴躍推薦具下列事蹟的個人或團體: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詳細資訊可參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專網(https://nlaward.moe.edu.tw/)。

五、本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陳書璿小姐,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2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請註明『112年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六、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活動電子海報各1份。

附加檔案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pdf
海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