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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標題 [11105697] 彰化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延期至6/11及7/2辦理
單位 / 發佈人 學特科 / 王致雁
時間 / 點閱 2022-06-06 16:54 / 433
內容

        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作業,原訂於111年5月28日(星期六)辦理初選鑑定、111年6月25日(星期六)辦理複選鑑定,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府於111年5月26日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公告原訂評量活動延期辦理,相關說明如下:

一、初選延期至6/11、複選延期至7/2辦理:

        本府調整初選鑑定日期於111年6月11日(星期六)辦理複選鑑定日期於111年7月2日(星期六)辦理,請各考生持原鑑定入場證依前開鑑定日期至原應試地點參加鑑定。通過鑑定考生請於111年7月11日(星期一)辦理報到,其餘細項日期請詳閱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

二、無法應試者得申請退費:

        本案初選鑑定對象為111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完成報名且通過初審之學生,如因鑑定延期致無法應試者,報名考生得填妥報名退費申請單於111年6月16日(星期四)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向本縣彰泰國中輔導室申請退費。

三、曾於111年5月28日前,因應疫情向本府備案申請專案補考者,因鑑定延期,原先備案皆視同取消申請,若考生於111年6月11日初選鑑定當日仍有不得參加鑑定之情形,須重新聯繫試務承辦學校或本府承辦人備案。

四、重申本府防疫措施:

        為順利舉辦本縣鑑定及兼顧防疫需求,原鑑定安置簡章第拾壹點訂有「請考生配合防疫注意事項」,請各考生進出校園須全程佩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除有特殊需求外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此外,配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防疫措施,本府前於111年5月20日公告修正健康聲明書格式,增列自主防疫者及自主應變對象中之高感染風險者(未戴好口罩近距離接觸確診者之考生)為不得參加當日資優鑑定之對象,上述對象於考前向本府承辦人或試務承辦學校備案,得申請退費或由本府專案考試處理。

請各位考生做好健康管理,如考生應試當天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當日測驗,請於考前聯繫試務承辦學校或縣府承辦人登記,得申請退費或由本府專案考試處理:

(1)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實施之對象。

(2)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居家隔離期滿須實施「自主防疫」之對象。

(3)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自主應變」對象中之高感染風險者。

(4)屬自我健康監測者且出現發燒、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

(5)應試前24小時內曾有發燒或用解熱劑/退燒藥退燒者(亦屬發燒)。

        如無上述不得參加測驗情形之考生,請下載列印健康聲明書(修正版),於應試當日出門前填寫完畢,並繳至報到處。

       考量疫情升溫,各考生於應試期間除補充水分外,全程禁止飲食,如考生考前出現感染之疑似症狀,請家長先行帶考生就醫,以保護試場健康安全,其餘相關防疫事項請詳閱修正版簡章第拾壹點「請考生配合防疫注意事項」。

       鑑定安置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及相關表件請逕上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系統(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中下載或至本縣各國民中小學網站查詢。

        為利本府確認考生已獲知延期相關資訊,請考生家長詳閱新聞稿後至後方連結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wLFs5Dh8xeHiHMKW8)。

        本府持續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警戒標準及相關因應政策,根據防疫指引適時調整應變措施,以確保考生健康安全,相關資訊請留意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 https://www.newboe.chc.edu.tw/ )及各承辦學校網頁訊息。

業務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聯絡人:王小姐   電  話:04-7531864

附加檔案 111學年度國中資優鑑定簡章-一般智能( 因應疫情修正版).pdf
111學年度國中資優鑑定簡章-數理類( 因應疫情修正版).pdf
111學年度國中資優鑑定簡章-語文類( 因應疫情修正版).pdf
報名退費申請單.pdf
資優鑑定延期新聞稿.pdf
鑑定延期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