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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標題 [10901252] 公告本縣109年度代理育嬰留停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
單位 / 發佈人 學特科 / 萬柏毅
時間 / 點閱 2020-02-24 19:02 / 175
內容

一、徵才機關: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名  額:1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育嬰留停缺)

三、工作地點: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員林辦公室及彰化縣國民中小學

四、上網期間:自即日起~ 109/3/16

五、資格條件:

(一)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或具報考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資格之人員。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六、工作項目:服務內容(除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等相關規定外)應為:

(一)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促進學生學業適應。

(二)提供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協助及諮詢等服務。

(三)提供學生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四)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家長相關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等服務。

(五)接受本府及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六)其他由本府交辦之學生輔導工作。

七、甄選方式:資料審查及口試。

八、甄選日期及地點:1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起起至本府辦公大樓7樓教育處會議室(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請考生上午9時前完成報到手續。

十、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前逕寄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500彰化市公園路1段409號,電話:04-7285236,傳真:04-7288260),以郵戳為憑。

十一、報名應攜帶證件:採通訊報名方式,應繳交甄試報名表正本1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及資格審查資料。

十二、應試應攜帶證件: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或尚在有效期限內之健保卡、駕照。

十三、於本縣教育處雲端網站(https://www.newboe.chc.edu.tw/)及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https://sites.google.com/view/chcg-counselingcenter)網站公布正取1名,除正額錄取名額外,備取名額由甄選委員會擇優決定(最多2名),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於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或僱用期間離職者時,依序遞補,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自榜示之日起,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資格。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決議之,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十四、錄取公佈:錄取名單於109年3月26日(星期四)晚上8時前公布於本縣教育處雲端網站(https://www.newboe.chc.edu.tw/)及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https://sites.google.com/view/chcg-counselingcenter)網站。

十五、聯絡人及電話:萬柏毅先生04-7531859。

十六、其他: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部分碩士學歷者每月新臺幣4萬901元(薪點:328,每一薪點折合新臺幣124.7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及自提勞工退休金)、學士學歷者每月新臺幣3萬8,906元(薪點:312,每一薪點折合新臺幣124.7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及自提勞工退休金);周休二日,並有勞健保、加班費、差旅費。聘用日期為通知聘用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

附加檔案 (0224公告)第二次代理心理師甄試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