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新聞快訊

承辦人:學特科 / 王致雁
受文者: 全體國民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3月10日 16:26
公告編號:11101999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111學年度國中資優鑑定簡章-一般智能(發文版).pdf, 111學年度國中資優鑑定簡章-數理類(修正版).pdf, 111學年度國中資優鑑定簡章-語文類(修正版).pdf,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鑑定安置作業即將開始(新聞稿).pdf,
主旨: 彰化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作業即將開始
說明:
       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作業即將開始,凡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具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並經國小指導老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者,可申請本次鑑定。
       本縣辦理國中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之目的在於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鑑定程序依教育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之規定,採多元、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實施,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身心障礙及文化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得視需要申請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有意願參加本次鑑定者,請依簡章之規定於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至111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各學生111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含完全中學或私立中學附設國中部)。初選鑑定於111年5月28日(星期六)於彰泰國中及北斗國中辦理;複選鑑定於111年6月25日(星期六)於彰泰國中辦理。簡章及相關報名訊息請逕上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系統(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中下載或至各國民中小學網站查詢。
 
業務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聯絡人:王致雁
電  話:04-7531864